近日,海南省发布公告称,自今年6月26日起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车型并上牌的车主不再享受地方购置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如果上牌日期在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之间仍可享受地方补贴。所购入车辆如有运营里程要求,需满足要求获得国家清算资金后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至2018年底,海南电动车保有量达2.3万辆,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8%。充电桩建成4602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502个,主要分布在海口和三亚地区。
如今按照政策要求,地方车辆购置补贴后应该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运营服务等领域倾斜。海南省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的通知》中表示,计划2019-2020年新建充电桩6.5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7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充电桩26.7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33.7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充电桩60.3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9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