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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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据北京市环保局2017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通报,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0.5%,优良天数为226天,PM2.5有9个月月均浓度为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

网友评论

  • 2

    [2023-07-1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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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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