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布2023年我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消息,日前,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召回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同时针对技术发展新趋势,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设计实践,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现将2022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定于2022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在全国“质量月”即将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21个部门,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公安部官网发布消息,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其中汽车3.0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8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50亿人。
市场监管总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缺陷汽车和消费品召回管理,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推动我国产品安全水平有效提升。